档案馆是全市永久保管档案的核心基地,为了切实加强档案资源建设,认真做好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 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规范标准,对我市的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档案接收进馆必须是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并接收进馆,同时提供由单位研究明确的进馆档案开放审核意见。
二、在接收纸质档案的同时,还应接收纸质目录、电子目录、全宗卷等内容。
三、接收档案必须达到数据结构和数据质量要求。
四、接收档案要严格检查案卷质量,对不符合进馆要求,未按要求制订档案管理“三合一”制度,并按程序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或在归档过程中未按审批的“三合一”制度执行而造成归档质量问题的,一律不予接收:
五、各种档案装具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范标准和质量要求,如:文书档案盒、科技档案盒、会计档案盒及各种档案目录、备考表、斜口封套等。
六、各单位移交的电子档案数据必须能与档案馆数据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