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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6-03-24 16:55 来源:未知

  赤史志发〔2016〕6号
 
 
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共赤壁市委印发《赤壁市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细则》(赤发〔2016〕6号)文件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我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主体责任体系实施方案如下:
         一、确定责任范围
      (一)党支部责任范围
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安排,党支部班子成员对本级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
 (二)个人责任范围
      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主任、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承担第一责任。
   2、副主任、支部班子其它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过程中职责领域的工作承担分管责任。
      二、明确责任内容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党赤壁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少2次;定期听取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每年年底向纪工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选好用好干部。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办法,建立完善干部动议、民主推荐、任前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配套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等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履行廉政承诺。
     4、从源头防治腐败。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对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事前、事中、事后都要有督查办法,不让任何一个环节滋生腐败。
    5、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对巡视反馈和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巡视组要求,确保如期整改落实到位。
    (二)党支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状况。重要环节亲自督办。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做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按照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协助单位领导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党支部书记与支部班子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落实责任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主体责任,对照责任体系明晰各自责任范围、主要内容,将落实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抗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上。
    2、抓好追责问责。开展检查督促,对思想认识不够、贯彻落实主体责任体系不力、工作迟缓的个人,或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现责任倒查,按照党内有关法规制度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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