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2021至2025年档案接收工作计划。
一、接收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应该由市档案馆接收的一切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着重建立起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充分发挥档案资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二、进馆范围
1、时间范围。档案已经进馆过的单位,本次移交档案范围是从上次移交结束时间起到2011年底止;档案首次进馆的单位,本次移交档案范围是从成立到2011年底止;公检法机关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民主党派档案协商接收;因撤销、终止、合并、转制等情况全宗已经终止的单位,其档案移交时间是从上次移交结束时间起到全宗单位终止时。
2、内容范围。本单位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或30年保存价值的档案,一般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专业档案、科技档案、照片档案(包括底片)、光盘档案等。
三、进馆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档案法》,大力推进我市档案馆事业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来抓,根据接收计划的要求,部署好本单位的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按时完成档案的移交任务。
2、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要对照《赤壁市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的要求,认真负责做好移交档案的质量鉴定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划控、解密工作和全宗卷编制工作。全宗卷内要有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保密、统计、利用、新技术应用、综合全宗卷等。要提供检索工具,其中文书档案为传统方法案卷目录和简化方法归档文件目录,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专业档案为案卷目录。
各单位要把好与进馆档案相应的电子目录质量关。电子目录的数据库格式按照省、咸宁市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开始不定期向各单位接收到期档案。
赤壁市档案馆
2021年3月15日
2021年档案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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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集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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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壁市中伙铺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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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赤壁市工商业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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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赤壁市第二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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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赤壁市妇女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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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赤壁市第一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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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赤壁市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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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赤壁市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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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家税务总局赤壁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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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赤壁市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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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赤壁市蒲圻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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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赤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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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共赤壁市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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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赤壁市中伙铺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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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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